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
设为首页
我要收藏
首页
公司简介
发展目标
主营业务
技术优势
工程设备
体系认证
人力资源
企业文化
党群工作
企业内刊
冠粤路桥首页
->
行业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4年第3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已于
2004年3月15日经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张春贤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相关新闻:
上一条:
中国高速公路网布局完成规划 总里程超8万公里
下一条:
中组部检查组对交通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交通部召开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水平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