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重组后,以"以岗定薪,易岗易薪,适当向生产部门和生产一线倾斜"的原则,制定了《工资实施细则》,实行了岗位工资。随着公司的平稳过渡,改制进程的深入,它也突现出一些不尽合理的地方。
以岗定薪,就是每个员工的工资根据所在的岗位来定薪。科学地、公平地根据岗位的工作内容、责任大小来界定岗位的级别,是这个薪酬分配制度实施的关键。但是我们公司现行的工资制度却仅是单一地把岗位按职级分成若干级,同一级别岗位享受同一待遇。这样的分类方法其实忽略了不同部门承担的不同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的差异性;忽略了即或是同一岗位,由于每个人的技术熟练程度、业务熟悉程度、工作经验的不同,工作效果亦有差异;同时还忽略了简单劳动岗位和复杂劳动岗位所需技能的难易程度、岗位创新程度、责任程度的差异性。按职级定岗位工资的做法,并没有很好的体现所有岗位的劳动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工资的激励功能,挫伤了那些在特殊岗位、工作任务量大、责任重的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各类人员之间收入分配不合理,成为一种局部的"大锅饭"。
当然,世界上不存在绝对公平的薪酬方式,只存在员工是否满意的薪酬制度。特别是对于转制中的国有企业来说,人员的构成、关系也比较复杂,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也受到很多牵制,使得薪酬制度的执行存在一些障碍和困难。
如何更加科学、公平地确定员工的劳动报酬,快刀砍掉这个局部的"大锅饭",需要智慧,更需要魄力。 (阡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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